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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8-15 浏览量:340 来源:新邱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强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9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新邱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9月5日止,方式反馈如下: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修改意见邮寄:新邱区司法局(阜新市新邱区海新路一段2号 区司法局一楼大厅,邮编:123005,联系电话:0418-2862148,信封上注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修改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事项建议发至:xqfzjsb@163.com。
附件:新邱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征求意见稿)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类别 | 承办单位 |
1 | 阜新市新邱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 | 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 区农业农村局 |
2 | 《新邱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 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区教育局 |
3 | 《新邱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 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区教育局 |
新邱区司法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