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3-25浏览量:428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编辑:赵浩添文字大小:大中小
经济开发区各部门、长营子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印发新邱区人民政府2024年第三、四批次征地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新邱区人民政府2024年第三、四批次征地工作方案
为推动大金重工和三一重能产业园项目落地建设,区政府在辽宁(阜新)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启动征地工作。目前,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为确保征地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征地范围
本次所征地块位于辽宁(阜新)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东至东五家子村四组、西至丁香路、南至七家子村四组、北至市外环路,涉及长营子镇东五家子村和七家子村。
二、征地面积
本次征地分两批次组卷,同时开展征地工作,涉及长营子镇七家子村和东五家子村,征地红线内面积921亩,其中:2024年第三批次征地面积422亩、2024年第四批次征地面积499亩(以勘测定界为准),征地红线外涉及土地约500亩。
三、 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标准
本次所征土地主要为农用地,补偿标准执行《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阜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阜政〔2020〕116号),每亩4.5万元。
2.附属物补偿标准
征地范围内房屋及地上、地下附属物补偿执行《辽宁(阜新)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房屋征收安置实施方案》(新政发〔2022〕4号)文中规定。
四、组织机构和分工
为完成征地、征收工作,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白福良区长
张汉君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史傲峰区委常委、副区长
宋阳区委常委、副区长
杨兴东副区长、新邱公安分局局长
陈海军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
惠荣副区长
成员:王慧颖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
柳春玉区信访局局长
田宇区财政局局长
赵会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洋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静芳区文旅广电局局长
高峰区应急局局长
刘超长营子镇镇长
李军自然资源新邱分局局长
周博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部长
张文斌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宋啸天长营子镇副镇长
陈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职员
张国志长营子镇五家子村书记、主任
齐铁刚长营子镇七家子村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李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周博飞同志兼任。同时成立8个具体工作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下开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前期工作组
组长:周博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部长
成员:王超、吴坤、岳畅、刘智威、刘鹤
职责:负责批次征地项目立项、可研、勘测定界、宗地图、规划控制图等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会同镇、村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二)征地组卷审批组
组长:李军自然资源新邱分局局长
成员:自然资源新邱分局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拟定政府发布的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公告、听证告知、确认土地权属地类、指导相关部门出具林地、草地、保护区、被征地农民安置、风险评估等手续,组织征地报卷相关材料。
(三)征收补偿工作组
组长:刘超长营子镇镇长
副组长:曾明新发屯街道三级主任科员
陈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职员
宋啸天长营子镇副镇长
张国志东五家子村党支部书记
齐铁刚七家子村党支部书记
成员:高辑、解洪涛、徐忠生、温立海、辛立宝
职责:负责项目批次征地的整体工作。负责用地范围内占用土地状况的摸底调查,登记统计工作。制定征地补偿分配方案,与征地农民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发放补偿金;协调解决农民失地纠纷等相关工作。征收补偿工作由曾明同志牵头负责。
(四)林业、草地等手续办理组
组长:刘洋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员:高辑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职责:负责河道、林地、草地相关手续办理及林木砍伐证办理工作。
(五)被征地农民安置组
组长:赵会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区人社局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社保审查表、区社保回函、批次征地等手续办理工作,长营子镇、相关村配合。
(六)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组
组长:王慧颖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
成员:区委政法委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工作。
(七)安全稳定工作组
组长:柳春玉区信访局局长
高峰区应急局局长
刘志强南部派出所所长
成员:区信访局、新邱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信访稳定等相关问题。
(八) 文物保护工作组
组长:杨静芳区文旅广电局局长
成员:区文旅广电局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