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新邱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公开

日期: 2023-08-14 浏览量:157 来源:新邱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新邱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新邱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新邱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新邱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新邱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

(二)负责教学研究,指导中小学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实施对我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三)负责对全区青少年学生的校外活动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指导,组织开展青少年儿童的各类培训和校外活动;

(四)负责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为招生考试提供服务保障

(五)承办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六)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幼儿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启蒙教育。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七)开展各类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提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负责文化体育中心场馆的日常管理;负责创新文化体育实践并开展相关理论和政策研究;

(八)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缩微制品、数字资源等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

(九)负责旅游业发展的促进、服务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新邱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邱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新邱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2年度新邱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827.7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27.7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7.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59.3万元,减少6.69%,主要原因:保教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调整。

(二)支出总计827.7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27.7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4.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2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事业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59.3万元,降低6.69%,主要原因:保教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调整。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单位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7.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9.3万元,降低6.69%,主要原因:保教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调整。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9.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9.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7.7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625.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教育支出625.17万元,具体包括:

(1)学前教育9.53万元,具体包括:主要用于幼儿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其他普通教育支出615.64万元,具体包括:主要用于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在职职工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92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5.1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45.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负担的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67.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单位无此项费用,无年初预算安排。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7.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5.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1.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43.1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

2)部门评价情况。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43.1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部门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9.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阜新市新邱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决算表

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中心(2).xlsx

第五部分    附件

教育中心.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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